刺青,老娘不是「道上」的啦!


「 刺青」這玩意兒從黑道大哥的象徵符碼到沾上時尚藝術,從古到今,一路走來也不過百年歷史。

從一種罪罰的極刑到潮人的代表,紋身對現代人來說,也許可以視為是和主流價值觀的對抗,或在群體生活中找到自我認同,甚至不是背叛,而倒是找到歸屬感。有人形容刺青是另一種形態的「日記」,不見得人人看得懂,更不必急著向別人炫耀。但是,刺青,不要誤會是那種「凶惡」的專利;只是身體有限,沒有經過深思熟慮,刺青不妨慢慢來。

像這位看來絕對可以用「端莊、溫柔」形容的女士,露在無袖洋裝外的兩隻手膀子全刺滿了圖案,的確很驚人;比起健身房裡,三步五時,肩上、胸膛、手臂或小腿肚上來個小刺青以為酷得不得了的年輕小伙子,是不是更有看頭 。

按耐住滿腹好奇,我只管按下快門,並沒有打探她刺青的理由,因為從倫敦回來,我今天也在我身體留下第一個無法磨滅的標記,不只是為了潮、為了 cool,不過,我並不想解釋,畢竟,這是我和我身體的對話。 
 

品味散步學 © 20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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